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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实行停车收费

来源: 肥西报 时间:2017-01-09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近日,县价格主管部门出台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最高指导价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派镇城区停车需求状况,对重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按区域和等级进行收费,其中A级路段7条,泊位914个;B级路段9条,泊位676个;城区公共停车场7处,泊位1165个。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时段为7:30至19:00,临时停车15分钟以内免费,A级和B级区域小型车停车首30分钟收2元,以后每30分钟分别加收2元和1元;公共停车场采用白天计时和夜间计次的收费方式,白天收费时段8:00至20:00,夜间收费时段20:00至次日8:00,标准相应也做了规定。县城泊公司试运营后,从1月上旬正式实施车辆泊位停车收费,下一步将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城市“智慧交通”规范标准,建设城市智能化道路停车诱导系统,不断完善停车设施和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城市静态交通管理,提高路面车位的利用率,缓解城区交通压力。还将加大宣传,增强广大市民遵章守纪和交通安全意识,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使沿街单位、市民自觉遵守车辆停放管理方面的规定,确保停车收费工作顺利实施。(黄仲平)

责任编辑:曹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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